工程编号:GC2023(SS)WZ0085
项目名称:2023年度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3年9月6日
一、澄清修改内容
1、现对《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19页的如下内容做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 师可提供“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电子证照打印件)。 |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二级建造师跨地区执业问题的复函》(建办市函〔2023〕149号)规定,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广东省外注册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提供注册省份相关二级建造师人员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注册证书网页打印件;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二级建造师须按建造师注册证书颁发当地政策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并持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电子证照打印件)。 |
2、现对《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157页的如下内容做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 ,并持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 电子证照打印件 ) 。 | 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二级建造师跨地区执业问题的复函》(建办市函〔2023〕149号)规定,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广东省外注册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提供注册省份相关二级建造师人员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注册证书网页打印件;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二级建造师须按建造师注册证书颁发当地政策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并持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电子证照打印件)。 |
3、现对《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1页的如下内容做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 年9月22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3 年 9 月 22 日 9 时 30 分。 |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 年9月27日 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9月27日9 时 30 分。 |
二、其他说明
1、本澄清修改文件(01号)是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视为已作相应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应位置作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 | 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 招标代理机构: | 佛山市恒和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 | 地址: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三水大道中109号一座501之四 |
联系人: | 潘工 | 联系人: | 郭小姐 |
电话: | 0757-87293251 | 电话: | 0757-87768648 |
2023年9月6日